國際交流與合作處(港澳臺事務辦公室)根據《河北工業大學因私出國(境)審批管理辦法》對我校教職工出國、赴港澳臺進行備案手續。我校教職工因私出國(境)及赴臺需提前15日申報。
一、申報與審批
(一)校內申報任務
登陸“河北工業大學協同辦公系統”提交《河北工業大學教職工因私出國(境)及赴臺審批表》。
未經審批自行離校,一律不予補辦申報手續。
(二)國際交流與合作處及校領導審批
普通教職工手續一般在5個工作日內辦結;副處級以上人員視具體情況批復。
二、證件保管
返校后,副處級以上人員須將證件交回黨委組織部,科級及以下人員將證件交回原保管單位。
三、聯系信息
河北工業大學國際交流與合作處(港澳臺事務辦公室)
地址:紅橋校區東院七教12樓1202辦公室
電話:022-60204041